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37号),我校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合成功入选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
在前期高层次人才“双落户”、宿迁大学科技园共建、项目技术联合攻关等合作成果基础上,宿迁学院与宿迁高新区将以“双高协同”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双方通过聚焦光电信息功能膜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及其成型技术、化学纤维与纳米复合材料、材料大数据技术等重点方向,建设宿迁市先进膜材料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依托宿迁高投知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一批标杆项目的“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着力推动新材料特色产业发展、校企联合技术攻关与产品开发、新质企业培育、材料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全力打造校地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工程。
“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是为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聚焦高新区新质转型和高校综合改革,以“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为实施路径,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